關於地獄、陰曹地府,我曾經寫過:「還有此外,創造出一個死後的審判系統。『正義注定是遲來的,因為正義一定發生在不正義之後。』我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庶民應報觀」,搭建了一個存在於幽冥的司法機構,我們太害怕歹徒沒有報應/判刑、犯錯受罰的正義沒有得到伸張、義憤沒有得到紓解,所以這一世討不回來的,來世、或者死後,必定加諸己(你)身。」(2010)
意思是,地獄是否存在並不是我關切的事情。我關切的是,地獄的想像為何幾乎跨文化廣泛存在,而且源遠流長、流佈深廣。人類必定存有某種素樸、直觀的「正義」信念,但是真實人間並不像八點檔演的,結局必定是大快人心的賞善罰惡。善的可能不得善終,惡的也許長命百歲。然而人類不願意接受這樣的終末安排,只能寄望陰曹地府、六道輪迴,讓這一世無法親眼所見的完美結局,留給無法檢證、也因此能滿足任何幻想與期待的死後和來世。
然而細察「地獄」,尤其是現在普遍留存、用以勸世教化的道教地獄觀,很明顯就是此世的刑罰延伸--肉刑、疼痛;不同種類的肉刑、不同程度的疼痛。雖然是以百年為單位起跳,卻也有刑期之別(阿鼻地獄是無期徒刑)。有法官(十殿閻王)、有押解與行刑的值勤者(牛頭馬面)。整套模式就是人間的司法系統直接搬到地底下而已。而因為勸世,口味下得很重,流佈者無非恫嚇,意圖收心驚悔改之效。
但是,說真的,肉體的疼痛也許可怖,但絕對不是使人誠心悔罪的好方法。如果一個超脫陰陽、職司正義的機關確實存在,怎麼可能只用,恕我無禮,這麼「膚淺」的肉刑、單向度的恫嚇來懲罰亡魂、教示眾生?再來,跟我們生存的複雜陽間一樣,現存的地獄觀仍然是「應報主義」;個人造業個人擔,彷彿犯罪之所以發生,都只是來自罪犯個人的惡。不用考量情境、沒有社會因素。
除非地獄只是單純想要展示我會很痛很痛的折磨人唷,而不是勸人為善、真心悛悔,要淺薄、脆弱、原慾纏身的人類得以更直面「惡」的可能,那當然儘管隨便發動五花八門奇技淫巧,亂七八糟都無所謂。但我寧願相信地獄要的不只是如此。地藏菩薩曾經誓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然而如果地獄只是一味以慘烈手段、屠戮犯罪的眾人,就是一再重蹈「把犯罪當成個人異常(並與「正常群體」涇渭分明的切割)」的論調,而不能覺察人類身處的情境,無論古今中外,都有誘使、迫使犯罪發生的觸媒,就不可能辦法避免罪犯前仆後繼,成群而來。
那麼地獄怎麼可能會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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