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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底「太過主觀」算哪門子控訴啊?你要嘛說證據不足、推論失當,到底什麼叫「太過主觀」?每一篇文章不都是極其主觀的意思表示?就算最「客觀」的證據,都會引導出不同推論,這就叫「觀點」。要戰就戰證據和推論,一句「太過主觀」簡直就像放了等於沒放的屁(?)
2.
分眾的閱覽--無論是閱聽眾自行揀選,或是臉書控管了動態的可及性--都讓我已經像在做困獸之鬥。
現代社會無非資訊的鬥爭。身為受眾會焦慮資訊的取得與篩選,身為握有資訊、想要推廣的人,則得思考:在從天而降的萬里長城中,還有什麼能夠突破重圍的缺口。
3.
公車上看到車前的握把被貼上「勿抓握站立、以免阻礙駕駛視線」的告示,突然想,現在存在的科技物其實都是偶然的,都來自人類感官的延伸。這個世界的景觀,或許沒有「合該如此」的成分。
如果人類的天靈蓋還有一隻眼睛,或耳朵長在腦後,是軟體蠕蟲而非四足生物……那電話、耳機、眼鏡,就不會是現在的德性。視線穿透與遮蔽的邏輯也不再只有前後左右。人行道可能也要設計成泡綿材質,以便民眾逛街,文青漫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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