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持、演講、辯論,都是語言類的才華,除了辯論外都很想學。作為一門技術我非常崇拜辯士,但價值層面我不是全然認同(比方相對主義的傾向。我還是覺得,人非得要相信,才會有力量)。大抵來說辯論人的語言風格都非常簡潔、敏捷、務實,又辣又痛快。

薇神是我偶然發現的,一試成主顧。不過,我認為她在辯論台上還是比演講場上精彩,兩者召喚的聽眾不同。辯論雖然有針鋒相對的兩造,但實則是爭取旁觀第三者的認同;而演講則對在場群眾直接、且單向的發話。兩者的言說策略、肢體與儀態的「展演」策略必然不同。說理與共感都是好方法。馬薇薇在包括蔡康永等人面前說:「我認為新觀點要能被接受,需要『拍一下、摸一下』」也許就是拿捏恰當的交叉施展。

不想學也因為不能學。我身處需要大量一對一深度溝通的情境,有賴「發問」與「傾聽」,駁倒對方並沒有好處。因為理性讓人猶豫,感性才讓人決定。

2.
『大家好,我叫马薇薇,我的主业是家庭主妇,业余爱好是辩论。我之所以喜欢辩论,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可以全方位恶心对方,展示自己智力上的优越感而不挨揍的活动。在辩论场上,有人说我是温柔一刀,十步之内无人可以近身,我个人认为啊,我更像是一台温柔的推土机。今天,我来到超演的舞台,就是想用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让大家知道,什么叫做「嘴上有『风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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