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與背影:台灣的同志文學
/紀大偉
@飛頁書店
*在美國寫論文只好寫「中+(台、港)」的同志文學
-「我幹嘛要守著中港台的格局,還得把中國寫得很大。他們根本就沒有啊!我凹得非常辛苦。」
-「想唸文學的不要出國了,留在台灣資源還比較多。台灣保留文獻、史料非常多,但看得非常輕賤。」
*台灣很奇怪,很愛出書,很對文學有崇高想像,同志文學從1960年代開始一波接一波;重視本土文學書的國家很少,所以我們見證了「台灣+同志+文學」整組奇妙組合的興起
-台灣為什麼抓著「文學」不放,才是一件令人好奇的事。(論文的)審議委員一直追問「同志是什麼?」但我覺得比較重要的反而是「文學是什麼?」
-外國學者不理解台灣文學為何老提文學,認為:「台灣應該研究的是政治、經濟、電影啊!」
-不用想研究台灣文學是為了在國際發揚光大,也不用迎合西方的口味,做文學研究是為了我們自己
*台灣學術界有個習慣我不喜歡,但又只好配合,就是一開始就把定義講得很清楚,然後再緊抓這個定義發展;然而一個詞的定義是不斷在時間裡流變的,不是一勞永逸、是多勞不易的(小虹ㄇ?)
*還是只好定義一下「同志文學」:“可以讓讀者感受到『同志效果』的印刷品書面體文學。”
-必須用「同志效果」把社會的面向拉出來;顯得不再議作者,也許作者無意,但一直讓讀者讀歪
*「《桂花巷》真的很色,春心蕩漾的有錢寡婦20歲(年?)了還懷孕,還跟女人玩--那她是同志嗎?可以問蕭麗紅嗎?不行啊,蕭麗紅學佛了,恨它、恨這本書。那我要講啊,作者不講我來講。」
*不是具體的「同性戀人事物」,而是「同性戀效果」
ex 《因為愛你》(Carol),兩個女人相愛嗎?沒有客觀證據,但觀者有沒有感覺?
-如果問:「裡面有沒有同性戀戀情或同性戀性行為?」你特偵組或刑警嗎?--為了證據,扭曲了對文學、電影的鑑賞
-江凌青:「電影在幻不在真,文學也是啊,是要給你感覺。」
*郭良蕙《心鎖》講小叔與嫂子跑到北投溫泉旅館(結果出車禍);《青草青青》初中男生們互抓、互看下體。王鼎鈞表示:「清純。」但我覺得到處都同志欸!
*若說「小說是虛幻,因為叫fiction」那為什麼不說日文叫「物語」啊?
-英美在意的、所定義的,不需要成為我們的包袱
-文學的存在為什麼只看作家動態,而不從讀者動態?1950年代台灣報紙上讀者就能看到很色的女同志小說了
*如果二戰日本沒有戰敗、戰後東西沒有冷戰,台灣也許就沒有同志文學一脈了(美國拉攏反共國家陣營所間接導致?沒很懂。)
-因為文學是洗腦工具,美、日相繼裁撤、動搖文學系所,但台灣感謝維護中華民國道統的教授,讓台灣的文學系所得以保留
QA
*為什麼BL好看?因為男人只有在變成同性戀之後才有趣啊。女人和同志都是邊緣、弱勢者,需要藉由扭曲語言、講反話、耍賤來達成目的。要變成同性戀,言行才能破格,突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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