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計小娟芬回應一個分析師的閱讀時間〈鄭捷事件--「死刑」原生的罪與罰〉)
本來覺得這算難得看到比較站得住腳的「反廢死」論述,但立刻被會計界小娟芬一一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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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認定沒有死刑後的罰,相對於罪太輕,就會起身挑戰公權力」:沒有滿清十大酷刑,大家都想造反?到底這個「輕」是誰定義的,「說到底還不是自己想報復XD」
已經廢死的國家慢慢形塑了自己的罪與罰,這應該是進步的表現吧。對於刑罰的人性化也有愈來愈多檢討。殘忍的界線不斷下修。但台灣人好像不想改變,最好公開鞭刑這種殘忍的展演。
「『死刑無法有效遏止犯罪』用相同的邏輯來看,那麼監禁也無法有效遏止犯罪,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廢除監禁呢?」:這根本一直滑坡。我們殺與不殺的效果一樣囉?我們該問的是:為什麼要殺?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假設個體的犯罪行為『完全』是一種社會情境引導的結果,當中沒有任何個人意志存在,那麼『罪』還是罪嗎?因此,後半句的論述顯然應該改成『廢除一切刑責』,反而才合乎邏輯。」:滑坡again~根本就在鬧脾氣耶,你不讓我殺人,那大家都不能懲罰人!
總而言之,會計小娟芬(誤)認為,如果只是在講死刑本身的理念而言,都是可以討論,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但死刑還是有太多現實成本需要考量了,不能只用理念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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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芬萬歲!/
2.
鄭捷的死刑很撼動我,實在有太多複雜的情緒。哀悼他、或譴責譴責他的人,都像對受害者及其遺族的褻瀆。但那麼草率的處理他,又讓我覺得憤恨。很想跟身邊朋友聊聊,有見地、又不受傷的。
發訊給學諮商的姊妹,問她對這事的想法。她在美國課業很忙,但還是隔海傳送了關切,簡直零時差,好像不曾相隔一個太平洋似的。她說:
「有種難過感。
我覺得大家對於死刑的解讀很直接,也很表淺,就是一命還一命;或是他不尊重別人生命,我們為何要尊重犯人的生命?羅雪瑩跟法務部官員,顯然是為了討好民眾而這麼快速執行槍決。
你有看過之前一篇文章,關於湯姆熊隨機殺人犯的嗎?大家抱持的心態都是,快點把那些罪惡的人都殺殺掉、那些人去死一死,快點從社會上解決掉。但是大家有沒有發現,即使死刑還在,對於類似現象的出現並沒有達到遏止效果,反而越來越多。
其實那些人會變成這樣,真的是有原因的。你看到鄭捷父母從頭到尾的態度,就不難了解他為何會變這樣。
就像我之前看過一篇關於吸毒犯,外國做的一個類似動畫的東西。它傳達:吸毒者之所以吸毒,大部分是因為他們缺乏連結。每個人都需要跟外面的世界和其他人有連結,所以他們找尋連結,只是用了一個不適切的方式獲取這個需要。
但社會對待他們的,是把他們關起來,怪他們、譴責他們是敗類、蠹蟲,更把他們的需要阻斷,而不是去了解背後的需要。
過去有個現象,很多戰場上的士兵在打仗時,都會群聚吸毒。因為他們離鄉背井,離開家庭,所以他們只好與毒品為伍。但後來發現,當他們回到國家、回到家庭懷抱,毒癮自然就消失了。
應該說,我覺得法治還是必須在,這是個約束和遏阻。但是對於那些罪犯,心理諮商或輔導教化,是必須同時『徹底進行』的,而且一定要寫觀察報告。讓這個社會知道那些罪犯並不是我們想像中天生就這麼冷血可惡,他們其實是很可憐的。
而我們要怎麼不讓罪犯愈來愈多,可以從最根本,一個孩子出生時,就開始做起。
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可憐其實。雖然後來很可惡……但是,一個人過去要受過多少的災難和心靈折磨,人格才會扭曲成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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