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嗨,眾所周知,內壢這個地方對行人是很不友善的,道路邊線以外被車停滿,行人要走在馬路上。
人行道被機車停滿,或店面佔用。我打1999先確認桃園相關法規還適用嗎?還是治外法權?不是,好再打110檢舉。
然而員警聽完我的陳述,竟然說:台灣這很多啦,紅黃線違停、消防栓違停、騎樓佔用和違停⋯⋯我說,呃,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們也不想抓?那我還可以檢舉嗎?如果不行的話也沒辦法。
他說你還是可以檢舉啦,然後就「好齁,再見。」迅雷不及掩耳掛了電話。
我再打過去,另一位接的,我說影響的是一個路段,我還沒講同一路段的結束點。還有那位員警是在暗示我他不想處理嗎?
這位說:「輪到我說話了嗎?」⋯⋯好喔,我是刁民我話多。我沒有辦法阻止他們搓湯圓,只想確定事情有被解決,我問該怎麼做後續追蹤。我以為這是順理成章的事,在台北至少是簡訊報告,或給案件編號可以上網查詢的。
在這就是說:好、好,然後掰掰。
呃??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