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回舊家,緊鑼密鼓地處理賣屋事宜。這幾趟我真的心有怨念。

那天睽違6年吧,第一次把鐵門打開,首先要先把沒電的遙控器裝新電池。這也倒好,重點是整個屋況之慘烈,灰塵堆積的程度,據房仲姊姊形容:「這起碼是十年沒人住了吧?」

為什麼呢,因為從二樓客廳開始,窗戶就沒關。風吹日曬雨淋,窗戶外面雖然不是幹道但也是忙碌的小巷,廢氣塵埃毫不設防。

雜物還維持當年的模樣,一副倉皇逃難景象,東倒西歪。桌上還有一盒九分滿的家樂福黑糖沙其馬。但當年家母是說:反正都是我們的房子,你們再自己來慢慢搬。

喔好。當年也是莫名其妙,我還在台北就搬了,後來也完全遺忘這裡,沒想到根本沒有善後。好,這就是家母性格,當初無論住在多大的房子,雜物毫無秩序、生活沒有品質,也不是第一天看到。但這留下爛攤子,到底是哪門子性格?

冰箱一打開,還塞滿食物。看到一盆葡萄乾,幾乎要發文開玩笑:是當時的葡萄嗎?秦時葡萄漢時乾。幸好這幾年家父還不間斷繳著電費,所以我說不然要拿這一箱腐爛食物如何是好?

一樓旁邊還有一個鐵捲門。我問:有遙控器嗎?只回:找不到。結果對面的代書被我帶看一回,就替我找到,就掛在門旁鑰匙架上,省了鎖行撬開鐵門,一次1200的計價(造遙控器另計)。

一整棟樓窗戶大開,窗簾都被吹到腐朽,裂成絛絲,不能再用了。

於是房屋處理,就在一個一問三不知,又指定我要留東留西替她搬去(決定假裝沒看到。)的不快中展開。

一方面我很念舊,但要自己揮刀,割捨這間房子。幸好我當時大部分時間已經住在台北,很少回來。另一方面,則要壓抑前屋主擺爛的怒火,和自己當時怎麼能夠跟這人住在一起這麼久而心生恐懼。

那時回來,整個三角窗的轉角都停滿不知誰的車。爸爸說,這一個車位至少都能租2000,到時候交屋要繳的稅能從這裡支付,鄰居也停得心安,還能幫你照看。

At last but not least,我和我妹徹底變廢物,對比於我弟積極活躍於工作。我在想,童年和青春期,家庭是否有個典範,還是很重要吧。家母是病人,我已能理解。但父親的缺席,也讓我始終沒有事業與勞動上可以參考的重要他人。雖然在台北見識了眾多厲害的學長姐,但那畢竟不是從小崇拜的對象,更有種我才不屑與你們同路的傲慢。

房子變得空空洞洞的,高聲一點就彷彿有空洞的回音。從小被訓練在家裡要小聲走路、小聲談笑。離開時我很安靜地帶上門。就算黑暗中伸出手抓住我,也是在這裡的諸多遺憾,不肯放過我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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