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讀字辦活動那天,我走回去拿海報,店員跟我聊了一陣,沉默一陣,特別問我:

--今天有一個人後來才來,然後你們(其實只有我)一直調侃他是教徒。你們認識他嗎?

--呃他是我高中同學啦。我是開玩笑的,怕他進到這麼多彩虹旗的地方皮膚會燒毀。

--那就好,我想說如果是不認識的……

--我還是懂基本的社交禮節啦。

不過為什麼對教徒心存芥蒂,因為高中班上除了很多妖孽,也很多教徒。魔鬼和神,平時也打成一片。

有個教徒朋友,在我介紹了一個很要好的姊妹認識後,也積極展開追求。

但最後卻用信仰的理由,分手了。我的姊妹一直難過到大學。我則一直對她心懷虧欠。

我不知道其他教徒怎樣。大概就像直銷商一樣,不過有股更被內化的膨脹的自信心。

這事讓我很難再認真看待,這些口口聲聲是愛的人。或者說不敢再那麼輕信他們言必稱愛。似乎是有條件的愛,不是汎愛眾的愛。

遑論後來又經歷了(我個人的)全中門事件、(社會上的)同婚風波……。

那個高中同學,真的只是開開玩笑啦,我就是欺善怕惡的人嘛,真正的猛禽我也不敢亂砲,反而還感謝他遲到一小時還來捧場(咦怎的有諷刺風味)。

但其他虔誠的教徒,也不是敬謝不敏,但就高度置疑。除非本來就認識或深愛的家人、朋友。

那個光怪陸離甩了我姊妹的同學,我們也一度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差點也因為好吃的食物和聖誕節好玩的活動和他們專屬的熱情,而審慎思考入教的可能啊。(但這些理由是)

直到他這樣傷姊妹的心,雖然事後也表達出各種悔悟……但我實在抓耳撓腮,不得其解。失去信任,其實是痛徹心扉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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