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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概沒有什麼事,能比在往台東的火車上讀《人魔》還要不合時宜吧?看《偽裝者》那幾天,覺得全世界都是權謀;讀《人魔》則會懷疑隔壁牛仔襯衫的男子剛吃完人肉。

不,他才沒那麼優雅,像漢尼拔.萊克特博士,受過良好教養,充滿語言天賦,能說流利無口音的義大利語,在一群挑三揀四的中世紀學者前高談闊論但丁作品。

並用宰割人體,優雅地炙烤他的胰臟宴客,來嘲諷縱容罪惡、麻木不仁的上帝。

《人魔》是漢尼拔三部曲最後一作。他從監獄裡逃出來了,比《沈默的羔羊》更有壓迫性。因為讀者和主角都不知道,萊克特博士現在藏身在哪裡,又要用什麼殘忍華麗的手法殺人,再偶爾從遠方多重轉手,捎信來提醒史達琳探員:「妳還欠我一個消息。妳夢中的羔羊,如今沈默了嗎?」

史達琳探員在政府工作超過七年,已經不是他們初見面時的菜鳥警探。但萊克特博士還是惦記著她的身世:出生在美國南方,貧窮的白人家庭。父親在巡夜時被殺死,母親是女傭。她如此力爭上游,卻在品味上落了破綻。

但可能同是流落四方的孤兒、也可能是其他我們這些凡人無從想像的心理機制,萊克特博士對史達琳探員,顯得比對其它芻狗更饒富興趣。

萊克特博士邊逃亡,還能玩弄他最大的對手:懸賞天價活捉他的殘廢鉅富。多年前,萊克特博士以藥物,慫恿他用鏡子破片,一條一條割下臉上的肌肉,餵食他故意飢餓豢養的狗群。

是不是美國人才能寫出這種變態血腥黑暗,又百科全書式堆棧知識的小說啊?我主張作者也要去心理諮商。我都搞不清楚現在想吐到底是被書害的,還是暈車。

2.

漢尼拔在終部曲《人魔》裡,終於藉由敘事者透露出他為什麼變成一個吃人狂殺人變態:在二戰被即將戰敗而躲藏起來的前德軍人給分食掉的妹妹。

有影評說,這是報復。但書裡並沒有寫到漢尼拔是否一一把那些立陶宛軍人殺死。只知道他精神受創。從此變成以最敗德的惡行,向上帝比中指的魔王。

與其說是對俗世(兇手們)的報復,不如說是對神沉默、縱容罪惡的反叛。或者嘲諷。手段愈凶殘,舉止愈優雅,就愈深刻的嘲諷。

中後半段作者首次提及這個背景,似乎是要幫萊克特博士鋪墊一條道路,一個讀者相對能夠理解的背景,讓讀者有重新尋回認知結構的錯覺:給了原因,他的行為就能解釋,他就是人,不是魔了。

但作者沒有停留在這。他的確給了主角一個能在道德上被想像的故事(因為傷害太兇殘,所以也變成兇殘之人),不過他也很清楚這會傷害故事的美學。凡事講得太清楚,那迷人的「神秘」效果就在光天化日下銷融,也對不起細心塑造萊克特博士黑洞般的惡德、動輒閃爍撒旦紅光的眼睛了。

所以作者同時鋪陳了「熵」:不可逆的熱力學定律。似乎怕讀者看不懂,還給了一個形象化的畫面:掉落地上破碎的瓷杯;不可能再飛回空中,黏貼重組,完好無缺。

想必結局一定跟這個意象有關。是什麼是什麼,猜到了嗎?——從這裡開始,漢尼拔.萊克特博士作為主角,和作者Thomas Harris先生,兩人的意志合而為一,目標一致:他們都要喊停時間、甚至拗折時間,推翻熱力學定律,違悖已知的宇宙真理,打開一個,也許只有文學裡能祭起的魔術:

他們要讓破掉的杯子重新黏合。

萊克特博士要讓妹妹「死而復生」,從只被吃得剩下牙齒的殘骸中,回來回來回來。回來一個血肉之軀。一個,「暗中偷換」,換取的孩子。

作者要在寫實主義小說的框架內,結合堆積如山、所以讀者心甘情願被眩惑的科學知識,展開直逼魔幻寫實的驚人炫技。展示給你看,什麼叫狂妄,就是同時對上帝、又對科學,嗤之以鼻。以漢尼拔之指彈奏出華麗的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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