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迷信文字和語言的人,簡言之不斷挑戰並玩弄著「表達的可能」的人,我既著迷於寶島辯魂黃執中那種辯論式的短句(結構很簡明,無修辭贅飾,減無可減;概念、例子,概念、例子,非常簡單,純粹靠觀點就自然有轟炸大腦的直拳力道),但也不能自拔在小說一哥駱大叔這樣繁複、扭曲、摺疊、曖昧的長句,似懂非懂,欲說還休,念茲在茲都是「人類巨大文明」的仰之彌高,在佛塔座下的我們,只能淚流滿面,霧裡看花。彷彿若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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