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很愛《愛的不久時》,張亦絢有一種奢侈的靈光。我甚至私心認為那是惟有同志屬性與身世才能長出的魔力,她現實生活中鐵定是個怪人,但在寫作上變得這麼獨樹一幟。喔另一個靈光噴得滿身的作家是李桐豪,不過帶有男同志特有的賤。

2.
原來我逃家的慾望,跟「不想成為中國人」的慾望是一致的。張亦絢再次魔術般讓兩股「權力」綰合為一,互成倒映--小時候在家庭裡,是那麼頻繁感覺到挫折,深沉的無力感。什麼都控制不了。相反的,幾乎處處受控制、被擺佈。那些規則是毫無道理的。只是爸媽(不)喜歡。我曾是如此幼小以至於爸媽拳腳相向,我無能為力;他們互相咆哮、拉扯,復又下次碰面時口蜜腹劍的笑;母親那樣精神分裂的告訴你:即使他破壞了我們全家,你也還是要尊重他……而更不時要受情緒波動的母親找碴,無故飆怒。她一陰沉,沒人有開心的權利。

天威難測,權力的施為可以如此恣意。那是即使逃家數年、修了政治學的我,依然沒有連結在一起思考的事情。我首先接觸到的政治,並不是吵吵嚷嚷,每逢選舉總還是要鞠躬哈腰、討好我,終究天高皇帝遠的政治;而就是家庭。

身為台灣人,和身為哪家人,都是沒得選擇的。

而張亦絢讓國族認同的公政治,和性別認同、家庭鬥爭的私政治,用前後景深、相銜、最後整編(黨外的政見發表會變成爸媽偃旗息鼓、全家和樂融融上館子的歡樂天堂)的敘事手法,彼此為一了。凸顯出來這些場域的運作,其實沒什麼不同。即使是記憶--這部書之所以被生產的原因--也都受弄於政治。雖然小說第一頁就否認了這有什麼「政治意味」:“或許有些政治意味吧?別嚇我,消滅記憶怎麼會是政治呢?一向就只有記得、不忘記,才稱得上政治呀。”開宗明義得滑稽,根本用黑色幽默宣示此地無銀。

3.
因為被父親強迫著要去「幹你媽」,所以壓抑著記憶的敘事者妹妹小惠,日後竟意圖邀請敘事者加入她也不甚明白為何的性愛雜交。記憶與其他人類心理的處理機制一樣,邏輯不是線性的,不是丟進A就生產B,而是經過「我不想記得」甚至「我不知道想不想記得」等的眾多渾沌,不同折衝的「他人之手」,日後某一時刻浮現一個念頭或行動。那不是因果關係,只能說有影響、「具相關性」,但佔比難以量測。

每段記憶深深淺淺、曲曲折折的形成我們;是記憶造就了你和我的不同。傷害會使記憶潛藏,卻不會使記憶消失。它讓我們多了成分不明的陰暗面,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是哪一段記憶、如何對你產生影響,讓你做了某個決定、採取了某個選擇、傷害了某個人--也可能是自己。

當一大群人都曾經歷這樣的過程:受傷害,受傷害的記憶被迫潛藏,被迫不能重複、不能聲張、以至於不能確認你受傷害的記憶……就叫作台灣。這是一本血跡斑斑的書,無論從哪一面來看。無論從哪一面來看都不能阻卻其浮現、成形的「政治意味」。痛苦、消極、厭世到要以鉅細靡遺地確認記憶,來消滅記憶。

4.
該來的還是來了,我早就猜,也許這本書還是要處理那個主題。記憶的,傷害的核心--亂倫。即使〈第十三章〉通篇只是冷靜的控訴,讀起來都還是有道不停止的、隱約的不協調音,像來自遙遠處的尖叫。父親的亂倫,母親的精神凌虐,情人的連年謊言……造就起來,就是一個龐大而繁複的傷害景觀。張亦絢透過賀殷殷的自剖,細膩的帶我們指認傷害的形狀。她不用叫著「好痛!好痛!」我們就都能感同身受,甚至不忍卒睹。

我知道她一定會提到《挪威的森林》,於是也提了。那至今仍是我認為寫每個人附帶著不能被他人理解的傷害最好的作品,「內心的內心」那道「發光的房間」永遠隔著大樓塵霧、難以堪破的「直子之心」。孫梓評讀得很對,這部台灣女孩的生命史,如此殘忍的隱喻了台灣國族的發展史。一個強暴的父親,愚昧而難以覺醒的母親,謊言疊加謊言出來的記憶的虛空,造就台灣傷痕累累的身世。

作者也承認把敘事者拉得這麼近,是為了給讀者足夠直面的痛擊。但就會讓我這種讀者變得好像入戲的阿桑,慌得滿街上追打反派的演員--拜託誰來愛一下張亦絢吧嗚嗚(我好不專業,舒雯學姊都說:「這根本就作者本人啊!但不不,像我這種專業的文學研究者必須說:「敘事者這麼認為……」」);拜託誰來關注一下這個失憶的、丟掉身世的、顛倒錯亂的台灣吧。(有種再寫下去會變拜票文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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